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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入会指引

浦东社工协会单位会员入会指引
为进一步扩大浦东新区社工队伍建设,不断发展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水平,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协会(下简称“浦东社工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单位会员,并作如下入会指引:
一、会员义务

1、认可本协会章程,遵守协会的有关规章制度。

2、有维护协会形象的义务。

3、及时向协会提供单位的更新信息。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按期、按规定缴纳会费,并积极参与协会发展和建设工作。

6、单位会员代表必须按时出席会员大会,如有特殊事宜不能参加会议,须向协会秘书处说明情况。

7、协会《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会员权利

1、单位会员可免费获得由协会网站、公众号等媒体频道提供的链接空间,免费发布活动通讯、人才招聘、单位宣传等信息。

2、单位会员可优先、免费获得放置单位宣传资料的空间和机会。

3、单位会员可优先、免费获得顾问咨询的机会。

4、单位会员有机会定期参与会员之间、会员与协会、会员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机会,向政府传递建议和需求。

5、单位会员代表可以以优惠价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包括研讨会、国际会议、短期课程、考察交流团等。

6、单位会员代表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社工沙龙、社会组织沙龙、社会组织领导人沙龙等会员活动。

7、单位会员享有优先参加行业评比、表彰、获得行业宣传的权利。

8、单位会员代表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协会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权。

9、单位会员对本会章程、规章制度、会员名册、理事名册、常务理事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会议纪要、财务审计报告等有知情权.

10、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入会条件

一)基础条件(基础条件满足其中任意一条即可参加协会会员):

1、在浦东新区注册的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

2、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有长期固定的公益项目及业务的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

3、关注浦东社工发展与协会有业务合作的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

二)必备条件:

1、机构有完整的组织构架,明确的机构使命、愿景等;

2、机构内拥有专业的社工岗位及社工人才;

3、机构认同社会工作理念,愿意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社会服务;

4、机构无违法违规记录且年检合格。

四、会费缴纳

1、会员在收到会费缴纳通知后,按会费标准(单位会员:500元/年,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向本会按时缴纳当年会费;

2、新入会会员不满半年的,按50%缴纳;超过半年的,按全年缴纳;

3、会员因特殊情况需减免会费的,可提出会费减免申请,由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由理事会授权委托秘书处讨论决定是否准予减免;

4、协会将在收到会员缴纳会费后,向会员寄送缴费票据及会员证。

五、入会方式

一)入会流程

1、通过“浦东社工”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菜单会员服务→会员招募→单位会员申请,或官网等渠道,提交入会申请信息;

2、浦东社工协会秘书处将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申请单位可以在此期间通过“浦东社工”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菜单会员服务→会员招募→审核状态查询,查询审核结果;

3、审核通过的申请单位,协会将通过邮件发送审核结果同时发送首期会费缴纳通知,申请单位须在收到邮件后1月内完成当年度会费缴纳;

4、协会将在收到会费缴纳后向申请单位寄送缴费报销凭证及会员证,会员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会费缴纳完成后随缴费报销凭证一同寄送。

二)入会咨询

1、咨询电话:QQ:2672239435 固话:50327010   

手机:18321618621(同微信) 刘老师

六、会员资格取消

一)会员通过电话或者邮件等方式主动申请退会,则会员资格取消;

二)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确认,视为退会,取消会员资格:

1、会员不缴纳会费;

2、2年不参加本会活动;

3、不再符合会员条件:如被剥夺政治权利、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浦东社工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指引
为进一步扩大浦东新区社工队伍建设,不断发展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水平,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协会(下简称“浦东社工协会”)面向社会招募个人会员,并作如下入会指引:
一、会员义务

1、认可本协会章程,遵守协会的有关规章制度。

2、有维护协会形象的义务。

3、及时向协会提供个人的更新信息。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按期、按规定缴纳会费,并积极参与协会发展和建设工作。

6、会员代表必须按时出席会员大会,如有特殊事宜不能参加会议,须向协会秘书处说明情况。

7、协会《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会员权利

1、会员可以以优惠价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包括研讨会、国际会议、短期课程、考察交流团等。

2、会员可以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社工沙龙、社会组织沙龙、社会组织领导人沙龙等会员活动。

3、会员有参与协会组织持证社工继续教育的权力。

4、会员享有优先参加行业评比、表彰、获得行业宣传的权利。

5、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协会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权。

6、会员代表有机会定期参与会员之间、会员与协会、会员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机会,向政府传递建议和需求。

7、单位会员对本会章程、规章制度、会员名册、理事名册、常务理事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会议纪要、财务审计报告等有知情权.

8、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入会条件

1、在浦东新区居住或工作且获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2、在浦东新区居住或工作且具有专业社工教育背景或从事社会工作服务者;

3、在社会工作领域较有影响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即可申请入会。

四、会费缴纳

根据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50元/年,现暂不收取,如收取将另行通知。

五、入会方式

一)入会流程

1、通过“浦东社工”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菜单会员服务→会员招募→个人会员申请,或官网等渠道,提交入会申请信息;

2、浦东社工协会秘书处将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申请个人可以在此期间通过“浦东社工”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菜单会员服务→会员招募→审核状态查询,查询审核结果;

3、审核通过的个人,浦东社工线上学习平台将发放相应的会员权益,可在审核状态查询页面下载当年度会员证电子版,个人会员证无有效期设置,个人会员资格取消同时会员证即失效,会员权益取消。

二)入会咨询

1、咨询电话:QQ:2672239435 固话:50327010   

手机:18321618621(同微信) 刘老师

六、会员资格取消

一)会员通过电话或者邮件等方式主动申请退会,则会员资格取消;

二)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确认,视为退会,取消会员资格:

1、会员不缴纳会费;

2、2年不参加本会活动;

3、不再符合会员条件:如被剥夺政治权利、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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